關于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時間:2019-01-03 來源:梁溪區紀委監委 字體大?。?span id="vwigtkw" class="Big">大 中 小
山北街道雙河村社區黨總支委員、雙河村股份合作社報賬員孫學東違規使用公款贈送結婚禮金、拒絕接受檢查、不如實報告相關情況等問題。
2018年1月份,孫學東擅自使用公款支付社區工作人員的婚禮禮金;在社區專項審計檢查中,對應當向組織報告的事項不如實報告,拒絕接受審計機關的檢查,且轉移、隱匿相關物品,對抗審計監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6月,孫學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崇安寺派出所黨支部組織委員李樅洲多次接受轄區被管理對象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
2016年5月,李樅洲多次違規接受被管理對象的宴請,收受煙酒、茶葉等物品。2017年3月,李樅洲家中購買汽車,由被管理對象墊付購車款。2017年12月,李樅洲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以上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暴露出我區仍有一些黨員干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陽奉陰違、置若罔聞,仍然存在僥幸心理,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警覺,各級黨組織要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整治“四風”,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形成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密切注意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持一案雙查,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全區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反躬自省,引以為戒,不斷增強紀律意識,強化自我約束,營造風清氣正的梁溪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