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起群眾身邊的作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的通報
時間:2019-07-24 來源:梁溪區紀委監委 字體大?。?span id="hncw1kg" class="Big">大 中 小
梁溪區南禪寺街道辦事處原出納會計翟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問題。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間,翟蕓利用保管財務印鑒、開具現金支票、提取現金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后52次從其負責財務出納的單位銀行賬戶提取現金共計99.9萬元歸個人使用。翟蕓被予以辭退,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無錫市廣益裝飾名品城有限公司原財務負責人王睿芳、原出納尤琴娟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物、挪用資金、挪用公款問題。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間,王睿芳、尤琴娟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單位資金163萬余元用于營利活動,并非法占有單位資金12萬元。王睿芳、尤琴娟被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王睿芳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兩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涉案人員手握一定的“小微權力”,由于日常監督管理缺失,各項財經制度執行不到位,致使違紀違法問題長期得不到發現和糾正,情節嚴重,教訓深刻,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全區廣大黨員干部要從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做到謹慎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決查處和整治群眾身邊的“小微腐敗”。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積極構建“小微權力”監督機制,對違紀違法問題及時“亮劍”,出重拳、嚴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