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3起集體資金違規出借和資產出租典型問題的通報

時間:2020-05-15  來源:無錫市紀委監委  字體大小:

  

  梁溪區廣益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廣益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陸振華違規租賃集體資產獲利問題。2005年至2019年,陸振華利用擔任廣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廣益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伙同他人通過租賃集體資產、改造升級等方式從事營利活動,其中陸振華違規獲利616.8萬元。陸振華另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錫山區安鎮街道膠西村原黨總支書記萬加農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村集體土地租金問題。2011年至2018年,萬加農在擔任安鎮街道膠西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利用其主管村集體土地租金收取等工作的職務便利,采用不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不上交土地租金、不公示欠繳租金等方式,將應向膠西村委繳納的土地租金非法占有。萬加農另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已被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惠山區堰橋街道堰橋影劇院負責人曹惠忠涉嫌截留社區土地租金用于個人支出問題。2014年至2018年期間,曹惠忠截留堰橋社區土地租金等,用于個人購房、歸還借款以及其他家庭開支。曹惠忠另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已被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本次通報的3起案例均屬于農村集體資金違規出借和資產違規出租方面的問題,嚴重損害了集體的權益和群眾的利益。農村集體資金資產是群眾長期積累的共同財富,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鄉村振興戰略與社會和諧穩定,必須監管好、監督好。當前,全市正在開展的農村集體資金違規出借和資產出租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是對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一次靶向發力。各地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重點解決村集體資金違規出借、租金拖欠、顯失公平的出借出租等問題。

  歡迎向12388進行舉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設專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