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屆梁溪區委召開第十二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
時間:2020-07-13 來源:梁溪區紀委監委 字體大?。?span id="7qf5h02" class="Big">大 中 小

2020年7月10日上午,一屆梁溪區委召開第十二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會議學習了中央和省委最新的巡視巡察要求和有關會議精神,傳達了區委秦詠薪書記在區委巡察專題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宣布了本輪各巡察組組長授權任職及任務分工,部署啟動對區委政法委、區委研究室、無錫江南古運河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無錫市梁溪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市梁溪經濟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市廣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市公花園管理處開展巡察。
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孫林祥進行動員講話。
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王新華宣讀關于第十二輪巡察組組長、副組長授權任職和任務分工。
會議指出,要進一步提高新時代巡察工作站位。進一步增強對做好新時代巡察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推動梁溪區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一要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和政治監督內涵要求;二要切實加強巡察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三要穩步推進本屆區委高質量巡察全覆蓋工作。
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區委巡察監督質效。把握好機關部門、國有公司、事業單位不同的職能職責、工作特點,精準有效開展監督。一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三個聚焦”。聚焦學習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二要盯住問題整改,落實“四個責任”。落實好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責任、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相關部門監督責任。三要構建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統一”。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壓實本輪巡察工作責任,巡察必須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科學統籌安排,確保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被巡察單位要主動接受監督,全力配合巡察。各巡察組要依規依紀巡察,務求監督實效。區委巡察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服務保障。全體干部要始終保持政治定力,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強化責任、勇于擔當,持續深入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建設魅力梁溪、創新梁溪,實現梁溪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貢獻力量!
會議由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區委巡察辦主任黃澍東主持。區委巡察組、巡察辦全體成員,區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區意識形態專項檢查組全體成員,區紀委監委機關相關室、相關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負責人、區委宣傳部辦公室負責人,被巡察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等50余人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