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市委第十三輪巡察工作公告
時間:2021-03-24 來源:無錫市紀委監委網站 字體大?。?span id="max5iv5" class="Big">大 中 小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市委八個巡察組于2021年3月15日起,分別對無錫市公安局、江陰市公安局、宜興市公安局、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無錫市公安局無錫經濟開發區分局等9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
巡察期間(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各巡察組設專門舉報電話(可同時接受短信, 接聽時間為工作日早9時至晚5時)和專用郵政信箱等(見附表)。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市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調離)的來信來電來訪。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特此公告。
中共無錫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