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發布時間:2021-06-30 09:00 來源:梁溪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第一條 “梁溪生態環境局”政府網站是“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子網站,局網站主要用于發布梁溪生態環境局政務信息,重點發布政務公開信息、政策法規信息、業務工作信息以及其他與政府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二條 為了充分發揮局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保證發布信息的準確、及時、安全和有效,依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 凡屬能公開的政務信息,均應通過局網站予以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公開政務信息應當遵循及時、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機關公務人員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 除下列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都應當予以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直接影響案件查處或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信息管理采取“誰產生、誰管理”的原則,局各相關科室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應根據相關要求,提供和發布與其業務有關的各類信息資料。
第六條 局網站發布信息應嚴格按信息發布審核制度辦理,未經審核把關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責任欄目信息發布審核負責人。
第七條 各科室負責人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1)上網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網信息是否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上網信息是否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4)上網信息是否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5)上網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區的宣傳和發展;
(6)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7)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第八條 網站所發布的信息中涉及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與梁溪生態環境相關的重要活動信息和重要數據資料,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后才能正式對外發布。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當調整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