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辦法》解讀
發布時間:2021-08-20 11:25 來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一、制定背景
消防工作是國家應急管理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擔負著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神圣使命。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視,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給予關心厚愛,親自制定了消防部隊改革轉隸的總體方針、政策。區委、區政府始終關注、重視、支持消防工作,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安全發展理念深入人心,為我區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改革轉制后,消防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國家隊、主力軍,承擔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任,職責拓展、任務增加,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
為全面貫徹落實《無錫市“十四五”社會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錫政辦發〔2021〕29 號)精神,梁溪區消防救援大隊為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我區消防工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無錫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了《梁溪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辦法》編制工作。
二、制定過程
《實施辦法》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梁溪區消防救援大隊通過書面征求、召開調研座談會等方式,征求了區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根據意見建議,會同區紀委監委機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研究修改,經2021年7月23日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8月13日起實行。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在認真總結“十三五”消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原則,從“十三五”時期我區消防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項出發,緊緊圍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以及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對標區委區政府建議要求,確定了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監督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居民消防安全宣傳氛圍、大力提升消防應急救援能力、深化消防設施和智慧消防建設、提升公共高層建筑和老舊小區消防安全本質安全、嚴格火災調查問責機制、落實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等8個方面的任務措施。
具體來說,《實施辦法》出臺有三方面目的意義:有利于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提升政府、行業部門和社會單位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利于進一步夯實消防安全基礎,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同步發展;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對于解決新時期消防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在新的起點上推動新時代消防事業創新發展,必將起到強有力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