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無錫市委第十四輪巡察工作公告

時間:2021-09-16  來源:崇德倡廉  字體大小: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市委八個巡察組于2021年6月23日起,對市生態環境局、江陰生態環境局、宜興生態環境局、梁溪生態環境局、錫山生態環境局、惠山生態環境局、濱湖生態環境局、新吳生態環境局、經開區生態環境局開展“一體化”巡察;無錫經濟開發區、錫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無錫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無錫山水城、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開展常規巡察;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人防辦、市供銷社開展巡察“回頭看”

       巡察期間(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各巡察組設專門舉報電話(可同時接受短信,接聽時間為工作日早9時至晚5時)和專用郵政信箱等(見附表)。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市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調離)的來信來電來訪。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特此公告。

 

中共無錫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2021年6月2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