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揚名街道辦事處公開承諾制度》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1-24 16:34 來源:無錫市梁溪區揚名街道辦事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務服務水平,現就政務、財務、就業、教育、醫療、扶貧、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方面,建立公開承諾制度,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1.揚名街道政務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2.揚名街道財務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3.揚名街道就業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4.揚名街道教育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5.揚名街道醫療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6.揚名街道扶貧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7.揚名街道擁軍優屬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8.揚名街道便民服務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9.揚名街道物業管理公開承諾制度
附件 ∶10.揚名街道城管工作公開承諾制度
無錫市梁溪區揚名街道辦事處
2020 年12 月22
附 件 1
街道政務公開(承諾)制度
為促進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履行職能,優化服務,樹立優質政務服務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鄭重向社 會和服務對象作出承諾。
一是實行政務公開。公開辦事內容、辦事程序、辦事依據、 辦事要求和辦事結果。通過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公告欄、微信 公眾號等方式及時更新信息。接受群眾監督,接受群眾考核, 接受群眾評價。
二是強化誠信意識。堅持誠實守信,嚴格履行約定義務, 決杜絕推諉、拖延、扯皮現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的思想,不斷提升誠信行政水平和提高誠信履職意識。
三是健全審查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 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落實責任。
附 件 2
揚名街道財務公開承諾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揚名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規 范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促進依法理財、依法行政,確保 財政性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促進揚名街道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 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規定及省市有關文件精 神,結合揚名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體要求
揚名街道各部門、各社區要充分認識加強財政財務管理工 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規范、加強 管理。認真學習貫徹財經法律法規,增強法治觀念,強化財務 管理,規范會計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維護財政資金 安全。
要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確保財政 財務管理工作程序規范、責任明確、權力透明、監督有力。街 道主要負責人為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履行法定的 財政財務管理職責,對本單位財政財務工作和會計資料的合法 性、真實性與完整性負責。
二、部門預算管理
(一)揚名街道根據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發
展計劃和實際情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年度部門全口徑預算。
(二)揚名街道統籌預算內外財力,編制綜合財政預算,嚴 格執行“收入一個籠子,支出一個口子,預算一個盤子”的要 求, 各項收支必須全面完整地納入預算,不得在預算之外留有收支 項目。
(三)收入預算包括∶財政經常性撥款(含本級財政撥款、 上級專項撥款、辦案經費)、上級補助收入(條線部門撥款)、非 稅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所有收 入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四)支出預算包括∶ 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 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他支出。編制的支出預算,保證本單位 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項目支出 應當嚴格控制。
五)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 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 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 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 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緊密結合本單位承擔事權大小、轄區服務 人口數量及事業發展需要,根據財力可能和單位實際從緊編制, 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上級政策文件、合同、付款憑證復
印件等)。
三、非稅收入管理
(一)收入范圍包括非稅收入和暫存款收入。非稅收入是指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 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 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暫存 款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暫收的保證金、押金、代收代付款、 費用分攤等多種暫存性質的往來款項。
(二)各項收入按要求納入非稅收入征繳管理系統,嚴格實 行“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實時入庫”的管理方式。
(三)嚴格依法征收非稅收入,落實責任,分解目標,積極 拓寬非稅收入渠道,做到應收盡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 減征、免征,嚴禁擅自設立、變更收費項目及其范圍、標準。
(四)揚名街道定期與區財政局、代收銀行核對非稅收入征 收信息,確保非稅收入按規定及時足額解繳區財政局專戶。
(五)揚名街道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據實及時入賬, 不隱瞞,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 管理的非稅收入,按規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
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四、財政票據管理
(一)揚名街道在統一納入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實現電 腦開票及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基礎上,結合現行財政票據管理要 求,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與管理制度。
(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及其他收入等收費行 為,定期對非稅收入征繳項目進行審查,對已取消和停征的收
費項目及時清理,切實做到以票控收。
(三)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分次限量、核舊購新的購領 制度。由專人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做好票據的領購、使用、登 記、 繳銷與保管工作。
(四)財政票據專票專用,按順序打印,字跡清楚、內容完 整、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嚴禁轉借、轉讓、代 開、買賣、銷毀、串用混開、擅自擴大票據適用范圍等行為。
(五) 揚名街道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暫收款項、代收款項、 分攤費用、內部往來款項等使用“無錫市梁溪區資金往來一般 繳款書”。
(六)做好票據存放庫房(專柜)的防盜、防火、防潮、防 蛀、防爆、防腐等工作,確保票據存放安全,已開具的票據存
根,至少保管5年以上。
五、財政國庫管理
(一)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要求,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 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 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 位 。
(二)財政國庫管理機構在中國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財 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按資金使用性質在商業銀行開設財政零余 額賬戶及預算外資金專戶;財政國庫管理機構在商業銀行為預 算單位開設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三)所有資金支出均嚴格按規定通過區國庫支付中心辦
理。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分別實行財政 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
(四)直接支付支出包括工資支出、政府采購支出、專項支 出及公用支出等。授權支付包括公用支出中的零星支出及小額 現金的提取。
六、銀行賬戶管理
(一)賬戶設置堅持符合規定、滿足需要、從嚴從緊的原則, 應當有利于財政部門實施監管、調度資金、執行預算和會計核 算 。
(二)嚴格控制新增專戶,合理界定專戶功能,科學制定專 戶收付流程,每個賬戶都要定性、定位、定功能,同類或相似 性質資金應當歸類設置賬戶。
(三)設置、開立、變更及撤銷銀行賬戶的,必須由揚名街 道財務機構統一辦理,先填寫《行政事業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核 查表》,并經區財政局審批同意。
(四)按照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用途使用銀行賬 戶,不得交叉或超范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轉讓銀行賬戶, 不得為個人或其他單位提供信用,不得以個人名義存放單位資 金 。
(五)對不同性質或需要單獨核算的資金,建立相應明細賬, 分賬核算。對未經審批開設和多頭開設的預算單位賬戶,堅決
予以糾正和撤并。
七、財政支出管理
(一) 人員經費
1.實施規范津補貼和實施績效工資,嚴格執行市、區有關規定,不得再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準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 目,不準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不準發放有 價證券和實物,不得接受下屬單位提供的各項津貼補貼和實物。
2.嚴格控制現金獎勵,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獎勵,確需支 付條線的獎勵,在報銷時,須附上級文件,并經區政府主要領 導 審批同意。區委、區政府表彰獎勵,要附表彰決定。比賽項 目獎勵的發放,須提供活動方案。外請專家產生講課費等外單 位人員費用,須經分管領導審批,標準嚴格執行培訓費管理辦 法中的相關規定。
(二) “三公一會”經費 1.公務接待費
(1)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于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公務接待須制定接待方案,編制經費預算,報區委、區 政府主要領導批準。
(2)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標準,不得擅自擴大公務接待范圍, 不得將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嚴禁黨政機關部門之間 用公款相互宴請。
2.因公出國(境)費
(1)因公出國(境)活動,包括訪問、考察、培訓、參加國 際活動等,應嚴格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的規定,因公出 國(境)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在核定的年度財政預算內組
織安排出國活動,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規模。
(2)開支范圍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 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實行出國經費先行審核制度,憑 經由區政府及財政局審核批準的《無錫市因公出國(境)經費 審批表》、組織部批準備案的《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進行 報 支 。
3.會議費
(1)堅持從嚴、務實、節儉的原則,會議經費原則上在年度
公用經費中統籌安排,自行解決。
(2)有關依據黨章、法律和其他有關規定定期舉行的會議所 需經費,會前制訂方案,編制經費預算,報區委、區政府主要
領 導 審 批 。
(3)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
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4)嚴格執行錫委辦發〔2014 〕13 號文件,報銷額度根據 《無錫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綜合定額 控制。自2014 年7月1日起嚴格實行會議定點飯店管理制度, 非定點的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出具的會議費發票,一 律 不 得 報 銷 。
(三)培訓費
1.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開支范圍包括住宿費、 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 用。嚴格執行錫財行〔2014 )4號文件,實行綜合定額標準,
總額控制。講課費嚴格執行文件標準。 2.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于黨政機關國內考察培訓經費
的管理規定,考察培訓費需制定方案,編制經費預算,報區委、 區政府主要領導批準。
(四)差旅費
1.嚴格執行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分地區住宿費和伙食補助 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按文件規定標準包干使用。對未經批準出 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2.已車改部門的工作人員自備交通工具赴本市市區以外地區開會或參加其他公務活動的,填制交通費補貼審批表,附過路費等發票及相關會議通知、文件,經部門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在部門公用經費中報支。發生住宿的,憑住宿費發票,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費補貼 。
(五)工會經費
1.堅持民主管理、服務職工的原則,嚴格工會經費的收繳、
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
2.工會經費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 收入、行政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的收入等。工會經費主要 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包括∶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 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事業支出等。
3.嚴格控制開支范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職工 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將由各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
在工會經費中開支。
(六)專項資金
1.根據上級條線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編制專項資
金預算,經區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報區人代會批準執行。
2.專項資金實行單獨核算,按照規定的內容、范圍、標準 在專項資金預算內進行使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與日常工作 經費調劑使用,必須按實報支,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 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上級財政安排的專
項資金,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3.專項資金支出中屬于政府采購目錄范圍的,按政府采購 管理程序辦理。
八、財政資金管理
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實施擔保和出借各種資金,不得以 任何形式為企業驗資代墊資金,不得違反規定進行集資,也不 得購置各種股票和基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 理,如有特殊情況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報批。
九、國有資產管理
(一)認真管理本單位的各類資產(僅指非經營性資產,下 同),單位(部門)負責人作為本單位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切實履行職責,確保本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資產流失。
(二)資產是指揚名街道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 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 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
資等。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
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十、會計核算管理
(一)各類支出票據必須是符合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款收 據和發票,即必須蓋印省財政廳票據或稅務部門統一發票監制 章,票據內容、項目真實、完整,用途清楚,時間準確,摘要 簡明,大小寫金額相符。同時,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單位主要 領導審批等手續齊全。
(二)財務部門對支出憑證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將發票進行 網上比對,不得以白條等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列支出,支付工程 款 必須及時取得有效憑證。煙酒類、娛樂場所和旅游費發票不 能報銷,原則上出租車發票不得報銷;單位購置辦公用品、圖 書、日用品等須附相關清單。大額餐費、食品、禮品發票需注 明用途、人數、標準。公務用餐實行一餐一票一結制度。轉賬
支付時,收款單位名稱與發票公章上的單位名稱必須一致。
(三)在公用經費報支中,應主要使用公務卡結算方式,嚴 格控制授權支付提取現金。各單位須按照公務卡結算制度,規 范操作使用公務卡,單位公務卡資金來源僅限于單位通過財政 授權支付方式轉入的財政性資金。單位公務卡只可用于委托代 扣業務的扣繳和與個人公務卡結算,不得辦理其他轉賬或取現 業務。單位卡使用應設定限額,單位卡專用賬戶中的總金額不 得超過5萬元。通過公務卡結算后,原則上不再從單位零余額 賬戶提取現金,考慮到還存在一些特殊情況需要提取小額現
金,設定單位當日從單位零余額賬戶中當日單筆提現限額不得超 過 5萬元。如有特殊需要,應提前向區財政局書面說明情況, 經審核同意后辦理。
(四)財政性資金不得同戶名劃轉。各單位不得將財政性資 金從單位零余額賬戶劃入本單位其他賬戶(除與單位公務卡、 社保繳費專戶和納稅專戶劃轉之外)。
(五)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 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 不得以現金支付。因工作需要必須領取支票的,填列請款審批 單,填明申請金額和用途,經領導審批后方可領用,領用后原 則上 3 曰內到財務部門核報。
(六)日常公用支出和小額零星采購支出,原則上一律使用 公務卡結算,不再使用現金支付,憑發票、 POS 消費憑條等單 據進行報支。在職職工因公務支出時,根據銀行卡受理條件, 個別商業網點無法使用銀行卡結算,可先用個人卡或現金支付 后,再憑相關憑證由本單位按規定進行報銷。各單位不得辦理
單位卡向個人卡劃轉屬于個人因私消費的資金。
(七)對于不真實、不合理的開支憑證,財務部門有權不予 接受,對于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開支憑證,財務部門有權予 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十一、財務機構管理
(一)揚名街道按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
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 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 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
(二)各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證書。會計和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 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三)揚名街道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 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 務會計報告。揚名街道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 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預決 算、財務收支、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 度、內部控制制度、收支審批制度等財務管理體系,做到用制 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五)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 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 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 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 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 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附 件 3
揚名街道就業公開承諾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就業政策及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職責。
2.認真、耐心地解釋國家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在街道辦 事處領導下指導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本職工作,在勞動和社 會保障局指導下做好具體工作,遵紀守法,遵守勞動紀律。
3.做好街道的勞動就業保障工作,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 指導下,負責編制揚名街道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工作計劃。
4.按時完成各項工作,按時整理、匯總、上報勞動和社會 保障局各類臺賬、報表。
5.嚴格按規定辦理兩項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 的審核和公布等相關事宜。
6.耐心細致地接待群眾的政策咨詢,做到對待群眾耐心。
7.嚴格按檔案管理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8.嚴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及時做到上傳下達。
附件 4
街道社區教育公開(承諾)制度
為落實社區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推進社區教育可持續發展,
社區教育管理辦公室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督導檢查制度
社區教育辦公室每年兩次對基層工作進行全面督察、調研、 指導。內容主要包括有關社區教育的宣傳、檔案、制度和保障、 隊伍及建設、基地和網絡、教育資源整合利用、各類人群培訓
及成效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二、宣傳教育制度
1、每年開展大型社區教育宣傳活動不得少于兩次。向社區 居民宣傳理念的同時,要重點向居民介紹年度內所進行的各教 育 培訓的計劃、地點、時間、學習方式等,擴大參與面。
2、每月上報一次信息。
3、各社區要有固定的社區教育宣傳標語、宣傳櫥窗、板報
或專欄,定期向轄區居民介紹相關知識。宣傳內容要有記載。
三、隊伍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定期召開專職管理人員、專兼職教師、志愿者會議,布置 下一階段工作內容。
2、工作公開制度
各項工作施行量化管理沒定期予以公布,年終進行考核。
四、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要規范。各社區分別建立社區教育檔案,爭取實現與
國家標準接軌。
五、常規工作管理制度
各社區建立規格統一的工作原始記錄本。活動事前要有方 案,事后要附小結。
附件 5
揚名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承諾
為更好地為轄區群眾提供衛生健康服務,作以下服務承諾。
一、 承諾內容
1、門診服務。門診設導醫臺,提供咨詢服務。無家屬陪
同的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病人,引導其就醫。
2、急病病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必要時先就診。
3、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全科門診提供醫療服務。
4、合理診療。根據患者病情,合理檢查和治療。
二、 承諾內容的監督管理 1、設立意見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2、發放意見征求表,征詢病人對醫療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服務中心加大服務檢查力度,做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三 、 違 反 承 諾 的 處 罰
因工作人員服務語言、態度或行為不當,產生糾紛或投訴
的, 按服務中心各項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 6
揚名街道扶貧工作公開承諾制度
1. 嚴格按照國家扶貧政策及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職責。
2. 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自覺使用文明用語,及時準確 解答國家 有關扶貧政策、文件精神,做到熱心、誠心、耐心。
3. 按照市、區“陽光扶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落實“陽 光扶貧” 結對互助,確保每個季度入戶走訪工作按時到位。
4. 貫徹“三項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 責任 追究制。對來信、來函件件必復。對群眾來訪熱情接待, 對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要及時答復。
5. 自覺接受政務公開監督員的監督檢查,認真解答其所 提出的問題,虛心接受批評,積極整改存在的問題,不得以各 種理由推托不辦。
以上公開承諾,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并提 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附 件 7
揚名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服務承諾
1. 忠于職守、秉公辦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及時、 妥善處理退役軍人相關事項。
2. 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自覺使用文明用語,及時準確
解答來訪 軍隊退役人員的咨詢,做到熱心、誠心、耐心。
3. 按時辦結,辦事公正。接受退役軍人咨詢和處理相關 事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時辦結,不借故推諉,
杜絕不負責任的現象。
4. 依法依規、規范操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 有關規定 性文件辦理退役軍人事項,嚴格按程序辦事。
5. 廉潔自律,謝絕禮請。不收受任何禮品、禮金、有價 證券等,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消費娛樂活 動 。
附件 8
揚名街道為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承諾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為辦事企 業、群眾營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揚名街道為民服務中心 特向 社會作出如下承諾∶
一、服務環境承諾
“中心”提供整潔、衛生、文明、便利的服務環境,大廳 內 設立休息等候區和相關配套服務設施;公示中心進駐服務事 項、“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設立導 服務臺,提供與“中心”服務內容有關的各類咨詢;各服務窗口 及公共區 域整潔有序,備有必要的便民用品。
二、服務禮儀承諾
認真執行為民服務中心行業規范,統一著裝,佩證上崗, 態度可親,舉止文明,服務熱情,并使用禮貌用語,做到“笑
臉迎、 規范行、業務精、快速成”。
三、服務規范承諾
切實執行中心辦件管理的各種規定,規范業務運作,認真 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堅持“便 民、規范、高效、廉潔”原則,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 辦”和 “吃拿卡要”等現象的發生。
四、服務監督承諾
對違反服務承諾的行為,大廳設有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 查實后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 件 9
揚名街道物業管理公開承諾制度
為給群眾營造一個舒適、文明、整潔的生活環境,提供高 效的公共服務水平,結合物業管理工作實際,打造一支作風過
硬,業務精湛,深受廣大群眾信賴的隊伍,特制定以下承諾制
1、積極宣傳和執行國家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工作中嚴 格依法辦事,認真執行各項行業管理規定、管理制度和各項工 作 流 程 。
2、轉變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工作期間遵守各項管理 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接受群眾及業務單位贈送的禮品,虛心接 受各方面意見和批評,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3、實行首問責任制,不準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 我有事為借口推脫責任。工作期間自覺使用文明用語,上崗著 裝整齊、舉止得體,做到文明禮貌。
4、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利用各種信息載體,公開辦事依據,
辦事程序、辦事期限、辦事結果。
5、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業務知識,全力打造一支綜
合素質過硬、業務水平精湛的工作隊伍。
6、認真受理投訴,對上門投訴、電話投訴、網絡投訴及咨 詢,處理率達到100% ,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做到有訴必查, 有查必果。
7、加強小區物業監督,加大小區物業的監管力度,規范小 區物業服務。
附 件 10
揚名街道城管工作公開承諾制度
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執法流程,準確使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做到裁量準確,處罰得當。堅持使用文明用 語,杜絕粗爆執法。
二、轉變作風,提升效能。加強作風紀律,辦事雷厲風行, 杜絕推諉扯皮,推行“馬上就辦”,讓群眾少等待,少跑路。
三、服務群眾,強化擔當。強化為民服務,對群眾來信來 訪反映的問題,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以群眾“滿意” “不滿意”來衡量我們的工作。
四、正確履職,優質服務。定期組織執法業務培訓和執法 業務知識考核,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文明素質、執法水平、服
務 水 平 。
五、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加強規范執法,提供 優質服務,堅決糾正亂檢查、亂處罰、亂作為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杜絕執法不嚴、執法不公、以權謀私等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和 干 擾 。
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遵守 八項規定。嚴禁吃、拿、卡、要,杜絕私自收費,私設“小金 庫"。不公車私用,不利用職務、工作謀私利、徇私情。
七、加強內部監督,推進規范執法。建立長效監督機制, 嚴明紀律要求,強化問責,對城管執法隊員的上路執勤、執法 行為、城管形象進行巡查監督,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問 題,確保執法合理、規范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