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無錫市物聯網平臺型企業、物聯網特色園區、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3-28 13:46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為進一步提升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和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影響力,夯實我市物聯網產業發展基礎,加快物聯網平臺型企業培育、特色園區建設以及信息消費擴大和升級,根據《無錫市物聯網平臺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錫工信規發〔2021〕2號)、《無錫市物聯網特色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錫工信規發〔2021〕3號)、《無錫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錫工信規發〔2021〕4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年度工作安排,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無錫市物聯網平臺型企業、物聯網特色園區、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物聯網平臺型企業。運用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平臺,實施用戶終端網絡化管理、提供一體化服務,并不斷豐富平臺功能,提升服務能力,挖掘增值服務的物聯網平臺型企業。
2.物聯網特色園區。圍繞在物聯網領域中公共服務完善、發展潛力較強的兩類園區。其中,產業類特色園區:已集聚了物聯網細分領域或產業鏈企業,產業規模初現、創新能力領先的園區;應用類特色園區:突出展示我市物聯網在各領域應用成效,技術顯示度高、應用融合度高的園區。
3.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圍繞物聯網、機器人、車聯網、北斗等重點領域,展示智慧生活服務、信息消費產品、5G產品及服務、通信和衛星導航、車聯網設備等內容的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二、組織實施
1.地方初審。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認定辦法》(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下載)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包括申報單位是否符合認定領域及《認定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無《認定辦法》第六條明確的三種情況。
2.推薦上報。各市(縣)區工信(經發)部門初審后,正式行文并出具審核意見,連同申報材料(申報書及申報主體責任聲明)原件(1份)報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評審審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必要的實地考察。
4.公示認定。通過評審審查的申報單位,經綜合評估,將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對通過公示的物聯網平臺型企業、物聯網特色園區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發文正式公告,并向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報認定結果。
三、材料報送
請于4月18日(星期一)17:00前,將申報書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梁溪區工業與信息化局信息化科,電子版申報材料(word格式)請發送至郵箱:lxxxhk@126.com。聯系人:佘欣怡,聯系方式:85033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