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省級切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5-27 10:52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全力推動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根據《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關于支持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等文件精神,規范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省級切塊資金管理和使用,發揮政策資金引導作用,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資金安排
本辦法所稱的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省級切塊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是指省政府安排下達我市統籌用于支持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使用原則
扶持資金使用應當符合我市“產業強市”政策導向,符合財政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條 職責分工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制定發布年度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立項評審工作,提出扶持意見;負責扶持資金使用情況信息公開,處理質疑或投訴等事宜;負責扶持項目的跟蹤監管和績效評價,會同財政部門定期上報資金使用和績效情況。
市財政局配合負責扶持資金預算平衡、根據工信部門提出的撥付意見完成做好資金下達,組織開展扶持資金績效評價和再評價工作。
第五條 資金分配
扶持資金分配方式主要采用項目法分配,通過專家評審、競爭性分配、揭榜攻關等方式擇優選擇項目或企業,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或企業按政策予以支持。
第六條 預算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的有關要求,根據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安排,提出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建議,并按規定程序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年度預算建議,綜合平衡后,會同市工信局確定省級切塊資金預算安排方案;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于每年2月底之前,將省級切塊資金預算安排方案報經市政府同意后,上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備案。
第二章 支持范圍和支持標準
第七條 支持對象
扶持資金的支持對象是在無錫市區登記注冊從事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的企業、單位;申報扶持資金的項目或單位應當符合我市現代產業發展支持政策和當年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項目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第八條 支持范圍
扶持資金的支持范圍為:
?。ㄒ唬┲卮髴檬痉俄椖抠Y助。重點支持經市政府批準的示范效應明顯、產業帶動力強、市場潛力大的車聯網先導區建設等重大物聯網項目。
?。ǘ┊a業化項目資助。重點支持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培育一批物聯網產業發展載體和平臺,旨在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投入,帶動社會資本向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集聚。
?。ㄈ┢髽I應用示范項目資助。重點支持一批擁有較好實用價值、商業模式、實用成效的應用示范項目,打造一批線上線下信息消費應用場景,旨在鼓勵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需求在各行業中應用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企業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提高城市管理和線上線下融合水平,改善民生福祉等。
?。ㄋ模┙浭姓鷾实钠渌马?。
第九條 申報條件
申請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依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與核算體系;生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近三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
?。ǘ┥陥箜椖糠蠂?、省及市產業發展導向,符合市產業政策支持的條件,發展目標明確,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影響力大;
?。ㄈ╉椖砍绦蚝戏ā⑹掷m齊全完備;
?。ㄋ模┥陥髥挝环衔沂匈Y源利用績效評級要求。
第十條 支持方式和支持標準
扶持資金一般采取事后獎補等形式:
1.重大應用示范項目資助。重點支持經市政府批準的示范效應明顯、產業帶動力強、市場潛力大的重大物聯網、人工智能、北斗等領域項目和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建設,引導企業組建戰略聯盟,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協同推進項目建設,實現技術突破和模式創新,形成知名產品,帶動產業發展。對達到預期效果的社會投資項目,實行總量控制,擇優扶持。
2.產業化項目資助。鼓勵企業加大對物聯網、車聯網、人工智能、北斗等領域產品產業化項目投入,對完成技術和設備投資額1500萬元以上且形成銷售的產業化項目,按不超過其技術和設備投資額的8%擇優給予補助,最高500萬元。
3.企業應用示范項目資助。鼓勵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需求在各行業中應用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擇優對具有較好實用價值、商業模式,對無錫物聯網、車聯網、人工智能、北斗等領域融合創新應用、提升產業鏈成效明顯的非壟斷類企業應用示范項目,完成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投入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可按其有效投入金額的10%,分檔擇優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
第三章 執行流程和決策機制
第十一條 申報指南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國家和省市產業發展要求,會同市財政局發布年度申報指南,確定年度支持重點方向、申報時間、受理地點等具體要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優勢,加強政策宣傳,廣泛征集項目,共同做好項目申報等工作。
第十二條 申報受理
專項資金實行網上申報和管理。
項目申請單位應當按照當年度申報指南要求,及時在線申報并向市主管部門提交真實、完整、有效的申請材料,同一項目只能申請一項補助,不得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審核匯總本地區扶持資金項目,并行文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第十三條 項目審核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項目審核立項工作,明確評審標準和程序,必要時組織專家評審、現場考察或專項審計等工作,確保項目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加強對申報項目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審查。加強項目比對,防止重復支持或多頭支持,提高扶持項目的質量。評審類項目查重比對重復率達5%(或者金額100萬元)及以上,原則上作為重復申報項目,不予扶持。其他管理要求按照市現代產業資金管理辦法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項目確定
通過評審的市級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行文報市領導審定。
第十五條 項目公示
通過市級審核的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重審,重審認定異議內容屬實的,扶持資金不予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認定異議成立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申請企業。
第十六條 資金撥付
對公示無異議或重審異議不成立的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市財政局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款申請、年度預算和撥款依據,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撥付專項資金。各市(縣)、區財政部門會同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及時將資金下達到相關項目承擔單位或企業。
第四章 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第十七條 績效評價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年初負責對上年度所支持項目進行資金績效評價等,及時會同市財政局將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績效情況上報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第十八條 審計監督
扶持資金的安排、撥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并接受市人大和社會監督,確保扶持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
第十九條 責任追究
申報企業(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項目申報、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有關紀律的行為,不按規定??顚S?,不按規定報送相關數據材料或拒絕配合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將按照省、市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的,由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市區聯動
江陰、宜興具體負責轄區范圍內企業項目申報、立項審核工作和政策兌現工作。市政府根據其項目質量和預期績效等,考核后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方式予以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省年度切塊資金的10%。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辦法實施前已經確定的項目,按照原有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