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周星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9-15 17:35 來源:無錫市梁溪區北大街街道辦事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梁北委〔2022〕84號
關于周星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直屬黨組織、機關各部門、各社區、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周星辰同志任麗新路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試用期一年);
吳 丞同志任長慶路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免去其古運河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職務;
孫明珠同志任蓮蓉園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免去其鳳賓路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職務;
任 欣同志任梨花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免去其黃巷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職務;
劉 陽同志任南尖社區黨委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陸 亞同志任南尖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顧美瓊同志任荷花里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呂 凱同志任錫澄新村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徐曉芳同志任錫澄新村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潘曉玲同志任蓮蓉園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陸 瑤同志任后祁街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趙正棟同志任古運河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周琳婷同志任古運河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李 琦同志任鳳賓路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羅麗君同志任黃巷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周 潔同志任麗新路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王賢淏同志任五河二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王銥韻同志任金河灣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薛 蕾同志任黨政辦副主任,免去其古運河社區黨總支副書記(主持工作)職務;
王業帆同志任站北社區黨委副書記;
華 芳同志任鳳賓路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免去其荷花里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職務;
馮倪虹同志任五河一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免去其五河二社區事務工作站副站長職務;
免去林水芳同志麗新路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職務;
免去林煒瓏同志錫澄新村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職務;
免去蔡 俊同志金河灣社區黨總支副書記職務。
中共無錫市梁溪區北大街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