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簡介
時間:2023-02-01 來源: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區紀委監委機關內設職能部門職責: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2.干部管理監督室。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區委巡察機構、派駐(派出)機構的干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區管干部任職前回復區委組織部意見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等。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干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處置意見并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對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的制度機制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等。
3.宣傳教育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絡信息工作等。
4.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5.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6.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上級紀委監委交辦、領導批辦和有關方面移交、報送的問題線索;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組織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承擔區委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7.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系地區(單位)領導班子及區管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地區(單位)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態,指導、檢查、督促聯系地區(單位)紀(工)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8.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研究分析典型案件;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事項等。實行一事一授權。
9.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其他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等;負責區紀委監委專業咨詢人才庫的建立、管理以及相關服務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