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生態環境局服務高質量發展九項措施
發布時間:2023-08-02 10:29 來源:梁溪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號 | 04618780/2023-01549 | 生成日期 | 2023-08-02 | 公開日期 | 2023-08-02 |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梁溪生態環境局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梁溪生態環境局服務高質量發展九項措施 | ||||
一、為2023年區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立工作專班,全程跟蹤項目報批、建設進展,及時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全力保障優質重大項目高質量落地。
二、深入開展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等污染治理和各類生態擴容工程,進一步深挖污染減排潛力,從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管網鋪設、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等方面深入挖掘水污染物減排潛力,全力改善環境質量,積極對上爭取排污總量指標獎勵、優化總量替代比例,建強建優區級環境總量指標儲備庫,有力保障區級及以上重大項目總量需求。
三、優化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流程,加強與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溪分局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轄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清單,做到應查盡查,確保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四、免費為環責險參保企業開展環境風險勘查,提供“環保體檢”服務。給予環保信用綠色等級企業額外10%的環責險保費價格扣除。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納入環責險主險,通過保險理賠分擔企業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和賠償責任。
五、促進開發性金融支持EOD項目常態化,對接金融機構通過貸款與投資、債券等其他融資方式的優化組合,對重點合作項目在政策、產品、資金、資源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和傾斜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推送金融機構予以“環保貸”“環保擔”等綠色金融政策支持。對通過中期評估獲評省級優秀的EOD項目,積極對上爭取省級資金支持。
六、對綠色發展領軍企業以及進入培育名單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綠色等級企業、納入生態環境執法正面清單且已按規定安裝、聯網在線監測監控設備的企業,除由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的專項行動、涉嫌治污設施或監測監控設備非正常運行、發生突發環境事件、信訪投訴現場核實情況外,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七、依法依規探索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合規試點,對21種情節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環境違法行為,實行學習積分補過制度,考試通過后免予行政處罰。對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向被處罰企業作法律解讀,提供企業所需的整改指導。
八、企業遇到生態環境方面的困難,向生態環境部門尋求幫助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當場或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或拿出解決建議方案,情況復雜的,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
九、企業和群眾產生生態環境方面糾紛,需要生態環境部門立即到現場調查處理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盡快到達(一般應在3小時內),并根據糾紛性質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