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梁溪區深化政務服務綜窗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9-13 09:54 來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各直屬單位:
《梁溪區關于深化政務服務綜窗改革的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梁溪區關于深化政務服務綜窗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務服務供給能力,方便群眾辦事,實現“一號一窗一網一次”改革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省政務辦關于做好政務服務便利度等相關指標提升工作的提示函》、《無錫市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2023》、《梁溪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一體有效推進“放管服”改革,以“圍繞事項設窗口”的發展思路,依托線上江蘇政務服務網和線下實體辦事大廳,整合各部門辦事窗口為綜合窗口,全方位優化區、街道、社區三級政務服務大廳空間布局和進駐事項,全面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的政務服務綜窗新模式,優化基層政務服務建設,提升工作效能,為梁溪高質量發展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提升辦事便民化程度。“綜窗”改革將區、街道、社區政務服務大廳原先各部門、條線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聯審批、全程督辦的“綜合窗口”和“全科窗口”,全面提高政務服務工作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為企業和群眾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
(二)解決窗口“忙閑不均”問題。分類設置綜合受理窗口,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統一出件”的服務流程,有效解決原各窗口工作人員因業務量不同而產生的忙閑不均問題。
(三)推動審批服務不見面。加強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推進辦事材料的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在線審查。通過一窗受理和全流程網辦,拓展不見面審批(服務)范圍(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以外),推動實現不見面審批(服務)。
(四)壓降窗口和工作人員數量。優化事項受理功能區,減少窗口設置數和窗口工作人員數,區政務大廳原各部門窗口人員部分在“綜合窗口”工作,部分進入后臺集中審批,部分人員返回原部門工作,壓降三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成本。
(五)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盡進”。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應進盡進”的工作要求,推進區本級各類政務服務事項100%在大廳集中辦理,著力破解申請人到政府辦事“來回跑、多頭跑”的問題,改善申請人辦事體驗,提升辦事便捷度和滿意率。
三、工作內容
(一)圍繞“綜窗”改革,持續夯實政務服務事項基礎
1.全面梳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方案所稱政務服務事項,指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等具有依申請實施特征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各部門以省“三級四同”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為基礎,全面梳理上報涉及本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業務受理科室按規范提供詳細示范文本,目錄進行匯總、公示,作為實施一窗受理的基礎。(牽頭單位: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2.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建立與改革方案相符的審批流程,一般事項形成“收件、受理、審查、出證”標準流程。收件:由綜合窗口人員接收申請人辦件材料,錄入項目信息,按事項辦理清單對材料進行檢查,并將相關信息通過政務服務網傳給各相關部門。受理:各部門通過區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查看項目信息,預審申報材料,確認無誤后正式受理;如材料不符,可退回綜合窗口,由綜合窗口通知申請人重新遞交材料。各部門正式受理后,系統通過短信等方式通知綜合窗口和申請人。審查:各涉審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同步辦理、限時辦結。區協調辦將全程監控辦理情況,并作出督辦提醒。出證:辦理完成后由綜合窗口通過系統發送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請人領取相關證件。(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3.按要求編制標準化辦事指南。各部門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省“三級四同”標準化辦事指南要求,在江蘇政務網上逐項維護,重點列出接件清單,實行菜單式管理,明確前臺窗口和后臺審批的相關職責,認真填報《梁溪區政務服務“綜窗”改革暨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表》。區協調辦對各單位報送的標準化手冊進行審查,逐一核對。嚴格落實“減證便民”行動要求,全面清理群眾和企業辦事的各類證明,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為綜窗改革打好基礎。(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二)圍繞“綜窗”改革,協同推進窗口按時到位
4.開展“三集中三到位”和“應進必進”核查。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規定》,以公布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為依據,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所有政務服務事項統一進駐大廳集中辦理,未經批準不得在大廳之外受理,做到“事項進駐到位、審批授權到位、全程監督到位”。區協調辦將對“應進必進”落實情況開展核查。(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5.科學設置綜合受理窗口。綜合考慮進駐事項的領域、辦件量、業務關聯度等因素,按照無差別為主、分領域為輔要求,主要設置為“社會民生類綜窗”、“市場準入類綜窗”、“人社服務類綜窗”、“投資建設類綜窗”。“社會民生類綜窗”以社會服務、公共服務為主要業務,將涉及區委辦公室(檔案局)、區委統戰部(民宗局、僑辦)、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城管局、區文體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行政審批局等13個部門15個窗口85個事項,歸并成新設立7個窗口。“市場準入類綜窗”以企業登記審批為主要業務,主要涉及行政審批局內資登記和市場監管局外資登記窗口。“人社服務類綜窗”涉及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業務。“投資建設類綜窗”涉及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區水利局、區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梁溪生態環境局等7個部門事項。其余涉及公安分局、區稅務局、市社保中心以及其他有一些特殊要求的窗口,暫不列入“綜窗”改革。(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6.完善分類審批制度。進駐事項分為即辦事項、承諾事項,實行分類審批。即辦事項,授權進駐大廳的審批人員或綜合窗口直接審批;承諾事項,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的受審分離模式,由后臺審批人員審批辦理,原則上全程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結果文書或證件由綜合出件窗口統一發放或EMS郵寄。(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7.加強人員培訓和管理。加強綜合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確保能按時上崗到位、順利承接。區行政審批局要嚴密制定培訓計劃,各審批部門要按照培訓計劃安排業務骨干編寫教案,并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授課。完善政務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后臺審批人員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管理方式、考核標準,建立適應新工作模式的考核激勵機制。(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三)圍繞“綜窗”改革,優化升級“互聯網+政務服務”
8.升級優化區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運行。圍繞“一網通辦”,各部門要依托區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統一收件受理,加快業務系統與統一受理平臺對接,實現實時數據流轉和審批過程與結果信息的自動推送匯聚。除涉密等特殊事項,均應使用統一受理平臺收件受理。(牽頭單位:區協調辦;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9月底)
9.推進智慧自助大廳建設。根據“綜窗”改革需要,推進區政務服務大廳改造,完善智能化設備配置,建設物聯網智慧大廳;設立自助辦理體驗區,聚合網上預約、網上申報、全程網辦等功能,并配備人員引導服務;增加自助服務一體機、自助查詢、自助打印終端布點密度,提高自助申報和打印的比例。完善政務服務網功能,提高政務服務網知曉度和使用率,提升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社區便民服務站的智慧自助化水平,實現實體辦事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無縫對接。(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完成時間:9月底)
10.推廣應用電子證照庫。推動各部門電子證照存量數據入庫,并建立實時推送機制。加強電子證照庫的運用,通過政務服務管理平臺與電子證照庫的數據對接,實現辦事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存儲和可重復使用,為避免群眾辦事重復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技術支撐。(牽頭單位:區大數據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各行政職能部門;完成時間:12月底)
11.推進“綜窗”改革向基層延伸。以江蘇政務服務網為支撐,穩步推進改革向街道(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延伸。2023年街道(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完成全科服務改革任務,開設“全科窗口”,社區便民服務站窗口原則控制在2到4個窗口,并實現全覆蓋。(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街道;完成時間:11月底)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深化“綜窗”改革是加快推進“放管服”和不見面審批(服務)的重要內容,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舉措。區協調辦負責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進,各部門、各街道要統一思想,明確職責,有序推進,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協同配合。各部門、各街道要加強協調配合,根據工作需要,綜合設置窗口,統一調配窗口人員。同時,要完善并聯審批、多圖聯審、多評合一、多證合一、證照分離、EMS送達等制度,建立一套管用的制度保障體系,提高改革成效。
(三)強化考核監督。區協調辦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重點將“綜窗”改革落實情況、政務服務效能、政務數據共享、政務服務配合度等方面納入全年營商便利度高質量發展考核,確保“綜窗”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1.社會民生類綜合窗口進駐事項
2.市場準入類綜合窗口進駐事項
3.人社服務類綜合窗口進駐事項
4.投資建設類綜合窗口進駐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