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梁溪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24-03-28 17:19 來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號 | 04618780/2024-00468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公開日期 | 2024-03-28 |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2024年梁溪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 ||||
2024年,各街道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聚焦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標,深化基層食安辦星級建設,做好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全面提升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全區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設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筑牢食品安全保障。
一、堅持黨政同責,落實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
(一)持續落實黨政同責。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意見,壓實壓緊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完成各項食品安全工作任務,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對食安委成員單位和社區進行績效考核,年度綜合考核權重不低于3%。將食品安全納入街道年度重點工作,認真制訂并實施街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完善更新食品安全責任清單,相關責任人按照責任清單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大事項,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聽取食品安全工作匯報、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或專項檢查,解決本街道食品安全實際問題。定期召開食安委會議和食安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專題工作會議。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要在6月20日及11月20日前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二)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對照無錫市地方標準《基層食安辦建設等級評價》,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組織和隊伍建設,提升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食安委主任比例,及時調整食安委成員,推動轄區基層市場監管分局參與等級評定,增加食安辦專兼職工作人員數量、根據常住人口規模配備相應的專兼職人員和足額的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達85%以上。動態調整人員清單,加強人員培訓,培訓覆蓋率100%,線上培訓占比50%以上。定期對人員開展考核與激勵,年度考核覆蓋率達到100%、合格率達到100%。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街道辦事處經費保障范圍,確保保障金額按轄區常住人口計算不低于2元/人。
(三)完成示范創建任務。全面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要求,完成“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區”跟蹤評價任務。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切實加大投入,強化氛圍營造,督促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標自查、根據創建評分要求開展相關類型單位檢查,對存在的所有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抓緊整治,確保逐一整改到位。把創建工作作為提升屬地食品安全整體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確保完成創建工作既定目標。全面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網絡建設示范引領行動要求,對照創建評價細則做好基層食安辦迎檢準備,加強街道食安辦星級建設,爭取全區街道食安辦85%以上達到三星級標準,2個以上街道食安辦達到四星級以上標準。
二、堅持預防為主,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一)夯實基礎動態管理。轄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信息在數字食安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平臺中入庫率達到100%,并實現動態調整,及時清理本轄區吊銷、注銷等經營異常市場主體信息,在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平臺及時標停相關單位。制定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計劃,應用“無錫市數字食安平臺”協助監管部門開展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規范記錄、處理現場巡查情況,排查覆蓋率達到100%,并努力提高問題隱患發現率、及時督促完成整改。進一步提高街道在全市高質量監測指標“食品安全水平”中排名。
(二)強化聯動整治實效。加強無證小作坊及餐飲單位、單位食堂情況摸排,對摸排的未登記單位實施銷號管理,確保閉環處置,及時取締未備案流動攤販;協助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和小食雜店管理工作。組織或配合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治理一批轄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并取得成效提供實際案例。
(三)深化包保工作落實。街道食安辦要持續貫徹落實“三清單+一承諾書”制度和四項工作制度,規范“兩員”配備,依托無錫市食品安全“兩個責任”網絡培訓平臺對包保干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分別開展落實屬地責任培訓和主體責任培訓,培訓覆蓋率達100%。各級包保干部照單履職開展督導,每季度對所有的包保主體開展1次包保督導,并對發現問題進行閉環處置。同時,指導企業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將“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機制深度嵌入企業日常管理,實現屬地管理責任與企業主體責任兩個工作機制相互銜接、貫通運行。
三、堅持問題導向,提升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一)突出重點問題治理。結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強化相關點位巡查督導和問題閉環整改。深化源頭至餐桌全鏈條食品安全監管,持續開展重點品種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和非食用物質添加問題治理,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做好網絡餐飲、養老機構、大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以及特殊食品經營單位等重點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強化特殊食品監管,對轄區內以會議、講座等形式對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欺詐營銷等活動進行摸排,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屬地職能部門。全面推行網絡銷售直接入口食品食安封簽要求,開展制止餐飲浪費行動,提升食品消費全鏈條節約意識。強化糧食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完成糧食經營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強食用農產品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提升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率。
(二)擴大“食責險”覆蓋、推動產業發展。加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機制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確保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學校食堂、中央廚房、養老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特大型餐飲單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等實現100%參保,激發中小型餐飲單位投保熱情,實現覆蓋面較上一年度有提高。依托梁溪科技城和食品科技園,持續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技術改造,推動傳統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加速優質項目招引,提升區域項目承載力。加速技術交叉融合,提升食品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三)強化特色提煉,做好應急工作。結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及時提煉總結工作特色和亮點,建立或深化創新工作機制,著重在智慧監管、信用監管、社會共治等方面進行探索和實踐,相關工作及時組織主流媒體報道,爭取上級部門表彰或推廣其他地區借鑒。認真執行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制度,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培訓工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報告制度,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強化輿論宣傳,構筑共治共享
(一)加強宣傳教育。建立食品安全宣傳隊伍,推動青年志愿者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大力度培育食品安全青年志愿服務隊伍,實施食品安全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制定街道年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和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方案,定期對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與培訓。開設食品安全線上線下宣傳陣地,努力發揮新媒體、傳統媒體以及科普平臺作用,定期在農貿市場、餐飲集聚區等開展宣傳。在街道公眾號設立食品安全宣傳模塊,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強化正面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堅決打擊造謠傳謠、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動,確保創建工作知曉率達到85%以上,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80分以上。
(二)加強信息報送。及時更新食品安全科普簡報、宣傳站內容及氛圍,重點圍繞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示范區跟蹤評價和“兩個責任”內容,每月向區食安辦報送高質量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包含圖片及文字)。在市級及以上媒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街道以上微信公眾號每月不少于1篇,在各類媒體(含自媒體)宣傳每年度不少于12篇(條、次)。報送信息要把好政治關、主題關、文字關,做到主題鮮明、內容突出、邏輯清晰。提高報送時效性,對重要會議召開、重點工作開展、重大成效亮點等關注度高、敏感性強的熱點信息及其他宣傳資料第一時間上報。
(三)其他工作。完成區政府、區食安委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