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區數據局(梁溪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發布時間:2024-07-16 11:34 來源:區數據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第一條 “梁溪區數據局(梁溪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府網站是“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子網站,局網站主要用于發布梁溪區數據局(梁溪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務信息,重點發布政務公開信息、政策法規信息、業務工作信息以及其他與政府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二條 為了充分發揮局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保證發布信息的準確、及時、安全和有效,依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 凡屬能公開的政務信息,均應通過局網站予以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公開政務信息應當遵循及時、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機關公務人員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 除下列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都應當予以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信息管理采取“誰產生、誰管理”的原則,局各相關科室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應根據相關要求,提供與其業務有關的各類信息資料。
第六條 局網站中工作意見信箱及咨詢投訴欄目信息內容經由局辦公室分類處理后再責任到各科室,由相關科室進行回復。
第七條 局網站發布信息應嚴格按信息發布審核制度辦理,未經審核把關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八條 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1)上網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網信息是否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上網信息是否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4)上網信息是否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5)上網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區的宣傳和發展;
(6)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7)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第九條 網站所發布的信息中涉及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與梁溪區數據局(梁溪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相關的重要活動信息和重要數據資料,經局領導審批后才能正式對外發布。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當調整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