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25-01-17 15:53 來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號 | 04618780/2025-00070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公開日期 | 2025-01-17 |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中共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 ||||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24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中共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進行了巡察。6月24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向中共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組織領導情況
本次區委巡察是對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和全體干部職工一次全方位、多維度、深層次的“政治體檢”。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將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重大政治任務來抓,聚焦巡察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用心用力抓整改部署。巡察意見反饋后,局黨委第一時間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認真對照反饋意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政治責任,用心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書記任組長,班子成員任組員,統籌推進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確保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舉措、扎實的作風,認真落實問題整改,著力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真正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我區住建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是壓實主體責任,盡職盡責抓整改落實。局黨委自覺扛起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局黨委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全局上下嚴格對照巡察反饋,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細化整改措施,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下發《中共無錫市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關于區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針對巡察反饋的4個方面14個問題,細化分解為42條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和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確保整改工作責任到人。
三是堅持標本兼治,常態長效抓整改提升。按照“整改一個問題、堵塞一個漏洞、完善一項制度、規范一項工作”的思路,局黨委在從嚴從實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礎上,始終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全面改與重點改相結合,具體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不斷健全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制定出臺了《中共無錫市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會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物業管理科信訪輿情處置流程》、《梁溪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站案件移交集體討論制度(暫行)》等9項工作制度,既盯緊具體問題精準發力、確保實效,又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對現有制度體系進行再梳理、再優化、再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堅持將抓巡察整改工作與推進重點工作相結合,不斷鞏固和擴大巡察成果。截至12月份,巡察反饋的14個問題中,13個已整改完成、1個正在進行中,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過硬實效。
二、整改進展情況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需要整改的問題,真改實改,截至目前,共計13個問題已整改完成。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提高站位,強化認識。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2023年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學習研討,研究制定符合梁溪住建事業發展的工作意見。
二是明確要求,認真研學。制定《中共無錫市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會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明確學習任務和學習要求,及時傳達中央、省市相關會議精神,2024年開展中心組集中學習13次,其中集體學習研討6次,現場研學1次,進一步貫徹領悟黨的創新理論。
三是完善制度,加強落實。嚴格落實《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三重一大”議事規則(試行)》,針對住建局的重大事項相對較多的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委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項,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處理,增強局黨委的創新活力和團結統一。
2.關于“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還不夠堅決”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積極主動,加強行政執法權力的移交及處置。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與綜合執法局的互聯互通,理順工作關系,依據《無錫市梁溪區在相關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為主要內容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細化責任,破除工作壁壘。將行政處罰要求執行落實到位,起到良好的法制效果、社會效果。針對檀宮安全事件,已按照規定進行了處罰。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治理力度。梳理一批條線相關法律法規,形成《物業管理資料匯編》,印制發放到街道和每個社區。梳理匯總了100個小區管理常見問題處理辦法及法律依據,以問答形式,編制了《物業(住區)管理指導手冊》發放給社區,以提高一線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組織街道、社區從業人員培訓。對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全覆蓋培訓,不斷提高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履職能力。制定了《物業管理科信訪輿情處置流程》。通過對人民群眾直接來電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事項、12345工單、信訪平臺派件、上級交辦等各種途徑獲得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按照可能或者已經發生的問題和輿情的風險等級進行分類分級處置,達到接訴接訪立即辦理,有效防范輿情風險的目的。針對惠龍新村、惠峰新村的具體情況,多次會同街道辦事處、社區及小區物管會及時溝通協調,會商物業管理方案,目前物管會已與物業簽訂接續管理合同,計劃在這兩個小區試點共管賬戶,進行信息公開,目前正在前期資料準備、系統開發階段。
3.關于“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壓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要求,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各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并結合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績效考核等工作,認真抓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制定“三審三校”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充分發揮政務媒體作用和影響力,并與無錫廣電、無錫日報、梁溪發布等媒體深入合作,利用社交媒體平臺,如梁溪區人民政府官網等,及時發布對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二次供水改造等項目的宣傳報道,提升了民生工作社會效應。
三是強化陣地管理。嚴格履行講座論壇審批備案手續,加大力度督促各科室認真做好各類講座、講壇、報告會、研討會的審批報備;同步對建筑工地等陣地開展實地走訪調研,加強指導、摸清底數。針對存在風險的樓盤進行提前介入幫扶,督促問題樓盤落實主體責任。目前所有保交樓項目已全部完成建成交付。
4.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落實還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壓實黨風廉政責任。提高黨風廉政責任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不同崗位的特點和風險點,形成廉政風險點問題清單,制定具體、可操作的責任條款,定期更新,確保其與時俱進,反映最新的工作要求和黨風廉政規定;增強分管領導的“一崗雙責”意識,每季度對分管領導進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專題培訓,通過分析典型案例,讓分管領導深刻認識到“一崗雙責”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中層干部的教育管理,明確教育內容、方式和頻次,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風險排查。對工程建設、物業管理、公租房(直管公房)管理、質安監督等廉政風險易發高發領域開展剖析,制訂了有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措施,全面提升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廉政意識。
三是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2024年開展談話提醒3人合計3次,同時加強對黨員干部進行每季度的紀律和法規培訓,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5.關于“為民情懷還需進一步提升”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增強服務意識,及時處置群眾反映問題。針對綠地西水晶舍問題,經約談建設單位項目責任人,發放警示告知函,有效督促建設單位履行保修義務。目前建設單位已組織人員對前期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一批業主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得到了解決。針對華發首府問題,已督促開發商及施工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所發現的質量問題基本維修完成。
二是強化行業監管。針對老舊小區改造監管,做好施工現場檢查、督查。督促梁溪科技城、區建管中心、城建梁溪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施工過程中各項施工管理工作。進一步創新監管手段,根據過程監管實際需求,區住建局開發建設項目智能監管平臺,以標準化、智能化的手段輔助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實現項目管理過程的降本增效。自平臺投入測試以來,已對老舊小區改造現場巡查65次。同時,對2023年改造小區進行了“回頭看”檢查,督促相關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宣傳力度。對接市房管服務中心,領取122社會救助的相關宣傳資料。并督促物業企業,充分利用小區宣傳欄和大屏,對122社會救助的相關事項進行滾動式長期宣傳。
6.關于“業務管理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加強對服務外包項目的全程監管。每個季度定期對服務外包項目進行評估和考核,確保項目按照合同要求執行。根據考核結果,要求外包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服務質量標準,高標準完成服務內容。對服務質量不達標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供應商,通過約談、警告等措施要求落實整改,或通過合規途徑予以替換。結合我區直管公房管理的實際情況,我局依據市局直管公房管理條例,于5月底下發了“關于加強梁溪區直管公房管理的通知”至各受托管理單位,進一步健全了直管公房管理制度。
二是進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公租房保障作用。對我區現有區級公共租賃住房518套,通過以租養房的方式來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對巡察中提出空置的148套房源,目前進行分類精準保障。
三是完善行政處罰程序。針對部分行政處罰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已督促梁溪區質安站案卷辦理人員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和時間表,完善相關行政處罰案卷程序,補全存在的各類不規范材料。截至目前,2020年至2021年間安全類行政處罰案卷中不規范材料已督促案卷辦理人員補全。同時針對建設領域違法違規現象較多的情況,2024年7月制定了《梁溪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站案件移交集體討論制度(暫行)》,在移交案件條件、集體討論流程、案件線索收集等方面進一步明確。
四是加強財務審核流程。完善財務科職責分工,認真核查財務原始憑證,附件資料提供齊全有效。組織了全局相關人員培訓,認真學習“三公一會一培”文件規定,落實到報銷費用流程的各個環節,提升業務能力。針對退休返聘人員,經咨詢市、區兩級工會組織,不再收取工會費用,即知即改,即時停發,避免再次發生。后期將嚴格執行工會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工會會員福利的審核把關。
7.關于“物業行業監管指導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提升監管力度。制定并經區政府發文了《梁溪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涉及6個方面20條措施,進一步落實了長效管理機制。制定并實行《物業管理科信訪輿情處置流程》,通過對人民群眾直接來電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事項、12345工單、信訪平臺派件、上級交辦等各種途徑獲得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按照輿情的風險等級進行分類分級處置,達到接訴接訪立即辦理,有效防范輿情風險的目的。同時定期向相關部門收集有關對物業企業的行政處罰,并根據《無錫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與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對企業進行誠信扣分。針對圓通公寓業主反映物業公司侵占業主利益問題,已指導街道在該小區成立了自治組織,自治組織將對上一屆業委會財務進行審計,下一步根據審計結果,對原自治組織進行相應的處理。針對綠地西水晶舍業主反映“搬霸”現象。經現場了解核實,業主主要反映的是建筑垃圾清運費用高的問題,業主可自行選擇有資質的企業進行清運,也可選用物業為方便業主提供的企業進行清運。針對廣益名品城物業私自將地下車庫改建出租問題,經核實,名品城A2幢地下室是廣益街道資產,原是地下展示廳,后改造成地下停車場,未對外出租。 二是靠前服務,深化物業管理與基層治理融合。開展“紅領物業”專項行動。在每個街道商品房、安置房以及老舊小區中選出5個小區,共計45個小區進行重點培訓,以點帶面,提升全區物業管理水平。截至目前,2024年全區關于物業管理的平臺投訴共計14189件。其中區住建局共處理了2402件,工單處理量約占全區的17%。指導街道、社區開展矛盾糾紛的調處。今年以來開展街道、社區從業人員培訓6場次。參加街道物業管理糾紛調處聯席會數十場次。出臺了《梁溪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了工作機制、完善了配套政策、強化了聯合執法、推動了自治管理、規范了行業發展、落實了長效管理機制。
8.關于“安全監管仍有盲區”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提升安全監管水平。完成自建房隱患銷號。截至目前,全區共排查各類自建房25153棟,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360棟,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公共建筑排查。截至目前,全區公共建筑共1262棟,已完成全部排查任務,發現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共3棟,目前均已整改閉環;開展小微工程備案監管。全面啟用市級小微工程監管系統,截至目前,全區共計備案小微工程1605個,發現隱患1476個,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建工地方面,在2024年6月底下發《梁溪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并結合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全覆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所有發現的安全隱患即知即改,全面落實整改。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巡查力度。聯合消防部門加強對小區消防安全巡查。今年以來,已聯合消防部門對315個小區的架空層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同時積極對接消防部門,對收到消防部門處罰的物業企業進行誠信扣分,今年以來已對3家物業公司進行了誠信扣分。
三是落實應急避難場所設施管理。做好全面統籌。根據《關于印發<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應急[2024]41號)的通知及區政府會議(梁政會紀[2020]82號)要求,配合區應急局做好工作,嚴格落實固定級應急避難場所屬地街道負責制,確保屬地管理更好發揮應急避難場所功能,為屬地居民服務。加強督查指導,重點針對雜物亂堆放、維護保養記錄不及時、應急醫療藥品過期、滅火器過期、車輛違規停放等問題開展定期抽查檢查,2024年7月至今出動檢查人數18人次,檢查點位10次。配合區應急局加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日常管理,壓實屬地街道主體責任,每個避難場所做到人員、責任、制度、監督“四到位”,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對避難場所開展常態化抽查巡查,督促街道做好運行維護管理臺賬資料,確保固定級應急避難場所有效有序運行。
9.關于“公務用車管理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公務用車管理機制。在《梁溪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無錫梁溪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站內部管理制度(含公車管理制度)》的基礎上,2024年7月擬制了《梁溪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站監督執法車輛管理規定(暫行)》,從車輛使用流程、維修保養和油費申請流程、定點加油站和停放位置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安排專人每周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運用“線上查車輛軌跡+線下查用車記錄”的方式開展抽查。
二是安裝北斗定位系統。針對公車蘇B8VY86定位問題,于2024年5月24日完成車輛北斗定位升級換代工作。
10.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規范黨委會議議程。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把學習中央相關理論作為黨委會的第一項議題。并安排專人負責黨委會議記錄,確保會議內容記錄的完整和全面。
二是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度。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項由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由議題相關的牽頭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分管局領導匯報情況,再由全體到會人員依次對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局黨委書記末位表態并提請會議表決,同時明確辦公室專人對會議進行記錄,詳細記錄議題討論過程、黨委成員發言要點,確保記錄清晰規范,便于查閱。
三是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落實各項會前流程,制定會前方案、落實會前談話;要求全體黨委成員在今后的民主生活會前學習并落實到位。同時以召開黨委民主生活會為契機,扎實開展談心談話,充分營造黨員干部間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氛圍,提高工作責任感、警惕感。
11.關于“基層黨建工作還不夠扎實”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明確責任落實。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黨委書記牽頭研究制定黨的建設工作要點,明確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每季度召開黨建工作會議,實行黨建引領,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考核。
二是全面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各支部認真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組織支部黨員認真學習黨支部工作條例等黨的法規知識,并按規范建立臺賬記錄。局黨委定期對“無錫先鋒”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對學習內容、圖片及黨員簽到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發現問題要求即刻整改,確保整改成效。同時規范支部選舉工作,對局下屬所有支部支委現狀進行核查,個別支部支委缺額問題已補選到位。
三是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力度。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對區征收辦黨支部、區建管中心黨支部進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每月對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今年共計18個黨支部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均按期規范完成。組織10人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10人參加發展對象培訓,新發展黨員7人,新增黨支部1個,現共有黨支部28個,黨員288名。
12.關于“選人用人還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規范干部使用。積極與區委編辦、區委組織部對接,正在積極調整優化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三定方案,將全面規范科室設置及干部使用,嚴格按照“三定”規定設置機構并配備干部。
二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梁溪區股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加強派駐紀檢組的意見征求,進一步提升選人用人規范化水平,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的相關規定,及時整理和完善全程紀實材料。
三是進一步規范干部檔案管理工作。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規范化全覆蓋;及時規范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移交、整理、歸檔等工作,健全從嚴管檔長效機制,強化干部檔案信息審核。四是加大年輕干部培養力度,制定年輕干部培養行動計劃。科學做好干部隊伍培養規劃和梯隊儲備,優化改善年齡結構,發揮老帶新作用,強化干部隊伍梯次配備。2024年開展事業單位招聘3人,“321”人才選調1人,并根據年輕干部專業特長、能力擅長、工作專長,調整匹配到合適崗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13.關于“巡視巡察整改責任制落實還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結果及成效:一是加快推進省委巡視“住有所居仍有差距”問題的整改。嚴格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督查文件精神,聚焦工作職責,扎實推進問題整改。
二是認真開展巡視巡察整改“回頭看”。組織開展歷次巡視巡察整改工作“回頭看”,結合本輪區委巡察問題整改,強化整改責任,“黨委會議議程不規范、書記未落實末位表態制”等問題已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各項機制,鞏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嚴格對照《一屆梁溪區委巡察發現132個典型案例剖析》,把顯性問題整改與隱性問題查找統一起來,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對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緊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制定舉一反三的措施和機制,切實促進整改成果轉化。
(二)按計劃持續推進的整改事項
1.關于“直管公房管理漏洞大,出售手續、租金收繳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階段性成效:一是加快摸清底數。區住建局多次召開直管公房專項整改會議壓實整改責任,20家轉制物業公司累計上報房屋1014套。針對上報情況,通過約談物業公司負責人、走訪調查,已基本厘清房屋拆售、產權登記等情況。10月建立備案監管臺賬,對相關房屋實行全面監管,要求各物業公司對更名、優購、租金收繳及征收等情況逐一備案。
二是優化公有住房出售流程。進一步加強對轉制物業公司的日常管理,扭轉出售、租金收繳等存在問題,制作公房出售內部工作流程圖,對售房工作進行專題培訓,同時加強審核,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辦理業務。針對租金收繳和欠租問題,增加局內核查與復查流程,確保租金收繳程序完備。
三是嚴格住房基金使用,2024年將老舊直管公房修繕項目納入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委托區建管中心分年度對轄區內直管公房進行修繕,消除安全隱患。完善小修資金監管,要求各物業公司上報2024年度小修項目維修清單,根據小修完成情況返還租金。認真調查情況,嚴格利息審批使用。對于9家物業公司賬面上還存有大修理基金的情況,區住建局嚴格按照《無錫市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審批。
四是強化“三供一業”公房監管。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物業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2018-2023年各街道共與157家企業簽訂物業管理移交協議,接管已售房屋27976套,未售房屋480套,住建局2019年簽訂未售房資產移交協議6份,接管未售房屋62套。巡查期間,我局立行立改,完善一汽錫柴等6家企業移交手續。2023年5月一汽錫柴35套(45戶)未售房屋(無非住宅)納入住建局清冊,參照直管公房管理。三次召開“三供一業”工作推進會,指導各街道有序管理“三供一業”房屋,督導街道盡快完善未售房屋資產移交協議簽訂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內容及時限:一是全面核查上報房屋情況,謹慎入冊。賬外房屋存在年代久遠,歷史成因復雜,處理難度極大。12月我局聘請第三方審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聯合對賬外房屋進行專項審計,目前審計推進中,后期根據審計報告和律師意見做進一步處理。整改完成時限為2025年6月。二是針對移交給各街道的公房未列入正常管理范疇的問題,目前各企業對資產移交協議簽訂意愿不強。我局將繼續加強與各街道及移交企業的協調溝通,力爭早日完成資產移交協議簽訂,并做好產權變更指導工作。整改完成時限為2025年6月。
(三)交辦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辦理情況
區委巡察期間移交信訪呈批單12件,主要涉及物業管理問題、房屋質量維修問題、老舊改造問題等方面,巡察期間立知立改,已全部整改完畢。
三、下一步全面推進整改計劃
經過六個月的集中整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將牢固樹立持續整改、長期整改的思想,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從嚴從實抓好各項問題整改,確保各項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認識再提高。進一步堅定將整改落實一抓到底的信心與決心,要求全局黨員干部職工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不斷強化巡察整改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還沒有完全徹底解決的問題,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時整改到位;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效,防止反彈。
二是主體責任再壓實。以此次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局黨委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領導班子成員嚴格落實分管領域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局黨員干部職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要求上來,把巡察整改作為住建工作的試金石,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
三是整改措施再強化。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切實把巡察整改與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質效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在立足治標、著眼治本,深刻剖析、深挖根源的基礎上,著力推動對共性問題、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巡察整改,確保問題整改見實見效。
四是建章立制再發力。根據梁溪區住建局的實際情況,著重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將制度建設貫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終,著重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實,不斷加大整改力度,強化跟蹤督導,持續發力、久久為功,推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提質增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85759270;郵政信箱:濱水路301號梁溪區住建局;電子郵箱:wxlxqzjj@163.com。
中共無錫市梁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