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江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章程
發布時間:2025-07-22 14:20 來源:梁溪區瞻江街道辦事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號 | 04618780/2025-01063 | 生成日期 | 2025-07-22 | 公開日期 | 2025-07-22 |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梁溪區瞻江街道辦事處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瞻江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章程 | ||||
為提高街道機關干部職工膳食質量,促進后勤保障服務,遵循精細化、公開化、人性化的管理原則,經研究決定,特成立瞻江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章程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瞻江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簡稱膳管會)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的,由街道機關工會指導,代表全體職工對街道機關食堂(以下簡稱食堂)實施監督管理的組織。
第二條 膳管會的宗旨是代表職工、服務職工,做全體職工在膳食方面的代言人。具體是:進一步加強街道機關食堂管理,督促食堂飯菜的質量、安全、衛生及服務上新臺階。為全體職工服務,維護全體職工的飲食權益,同時監督食堂的菜肴質量和價格,協助街道做好對食堂日常的膳食衛生、服務品質、就餐環境和飲食安全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發揮好食堂與職工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第二章 組織形式
第三條 膳管會掛靠在街道機關工會,由機關工會負責人具體指導開展工作。
第四條 膳管會成員由街道機關各部門及市監局、食安條線、財務室代表組成。
第五條 膳管會組成人員共計13名。下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11名。主任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任,副主任由街道機關工會主席兼任,委員由11名街道機關部門職工代表、市監分局、食安條線、財務室代表組成。具體分配如下:街道部門職工代表8名,市監分局代表1名、食安條線代表1名、財務室代表1名。
第六條 委員任期三年,如遇調崗等情況由各部門另行推選產生。
第三章 職責與職能
第七條 膳管會職責:
1.每月對食堂上月服務進行考評打分,每季度召開委員會會議,聽取機關食堂關于菜品更新、價格、工作計劃等匯報,通過微信群、問卷、投訴等各種方式定時收集干部職工對食堂的意見建議,交由相關部門處理并負責監督落實。
2.加強與區級、其他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的交流與溝通,學習好做法、好經驗。
3.對食堂工作提出各類建議。
第八條 膳管會的主要職能:
1.定期了解食堂菜肴的供應情況,監督食堂制定的飯菜價格是否合理。根據標準化菜單,檢查食堂的操作情況。
2.不定期組織檢查食堂的食品衛生、環境衛生情況。
3.充分利用微信群、公告欄、留言冊等載體做好食堂相關工作的公示和與職工間的雙向溝通。
4.監督維護就餐秩序,有權對違反就餐規章制度的人員提出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按相關條款向有關部門反映。
5.定期公開信息,宣傳食堂餐飲工作、活動動態,及時傳達好相關信息;大力弘揚飲食文化,宣傳科學飲食觀念,提倡勤儉節約,合理飲食,尊重勞動。
6.做好其他相關事宜。
第四章 委 員
第九條 膳管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并遵守本章程,樂于奉獻,秉公辦事,熱心為廣大干部職工服務。
2.言行一致,以身作則,帶頭遵守食堂的就餐秩序和街道有關規定。
3.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積極參加膳管會的各類活動。
4.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積極參與食堂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及時收集并反饋員工的意見。監督檢查食堂的衛生狀況和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了解和監督食堂的進貨渠道、價格、質量、數量以及食堂財務結算工作,并向膳管會提出相關的問題報告;對違反食堂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員提出質詢令其整改,整改無效者,向膳管會會議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5.能經常性地對膳管會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于瞻江街道膳食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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