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活力區6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5-10-29 15:18 來源:梁溪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號 | 04618780/2025-01512 | 生成日期 | 2025-10-29 | 公開日期 | 2025-10-29 |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梁溪生態環境局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中央活力區6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公示 |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中央活力區6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中央活力區6號地塊(以下簡稱“本地塊”)位于無錫市梁溪區瞻江街道前村社區,四至范圍:錫澄路以東,中央活力區3號、5號地塊以南,北側、東側與陽恒化工地塊接壤,地塊面積約53654.42m2(約80.482畝)。調查地塊內東側歷史上為無錫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機三廠的部分廠區,以及金橋商貿城和停車場區域。地塊內企業于2012年前后開始拆遷,金橋商貿城于2024年開始拆遷,2024年底地塊內構筑物全部拆除完畢。根據《市政府關于無錫梁溪科技城核心區單元詳細規劃的批復》(錫政復〔2024〕49號),地塊未來規劃為研發設計用地和道路。,屬于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二類用地。
二、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表明,地塊土壤中存在10種超標污染物:鎘、鉛、砷、氯仿、四氯乙烯、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最大超標深度為3m,土壤局部存在重度堿化/極重度堿化、極重度酸化,鎘、鉛、砷、氯仿、苯并(a)芘存在部分樣品超第二類用地管制值標準。調查地塊內地下水存在污染,超標指標共13個,主要為包括:pH、揮發酚、氨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亞硝酸鹽、耗氧量、砷、二氯甲烷、氯仿。地塊潛水、微承壓水均存在超標情況,考慮現場鉆探地層揭露的不確定性,且中央活力區地塊部分區域潛水與微承壓水間缺失隔水層,經統籌考慮,潛水+微承壓水整體超標深度以整個中央活力區地塊實際揭露的微承壓含水層底板確定,最大深度約為27m。
三、風險評估結論
在二類規劃用地情景下,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推薦的風險評估模型,對本項目關注污染物進行風險評估。
根據基于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風險評估,本地塊土壤污染物的建議修復目標值為:砷60mg/kg、鎘65mg/kg、鉛800mg/kg、苯并(a)芘1.5mg/kg、二苯并(a,h)蒽1.5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b)熒蒽15mg/kg、茚并(1,2,3-cd)芘15mg/kg、氯仿0.9mg/kg、四氯乙烯53mg/kg;地下水污染物的修復目標值為:5.5≤pH≤9.0。
本地塊土壤修復最大修復深度為3.0m,疊加投影修復面積為27831.1m2,修復土壤方量為55764.4m3。地下水修復污染物為pH,修復范圍投影面積約為8153.3m2,修復含水層包括潛水、微承壓水,最大修復深度25.36m(后續修復工程以實際的底板深度為準)。根據修復范圍和含水層給水度理論估算,地下水修復方量總計約為20676.8m3。
根據修復方案比選,本地塊污染土壤0-3m推薦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建議對地下水潛水層+微承壓水層(25.36m,續修復工程以實際的底板深度為準)采用抽出處理技術,或者原位酸堿中和技術。
委托單位:無錫科融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
聯系人: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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