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用部分特種設備的公告 (2025年36號)
發布時間:2025-11-12 14:16 來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近期,梁溪區市場監管局惠山二分局對特種設備進行專項清查時發現,無錫市南長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德溪收購站1家單位已注銷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已拆除,且無法聯系當事人,未及時辦理1臺特種設備的相關手續(見附件)。現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08-2017)第3.10條的規定,限上述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法到無錫市梁溪區數據局(清名路380號)一樓B22窗口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我局將依法停用。
聯系人:馮嫣娜 聯系電話:81082919
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擬停用1臺特種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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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 |
設備名稱 |
使用單位名稱 |
使用單位地址 |
變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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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255 |
叉車 |
無錫市南長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德溪收購站 |
南長區德溪路368號 |
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