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可以從梁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子站下載,也可以到本梁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取。《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應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聯系人姓名、有效聯系方式,以及申請人與申請公開信息之間的關系等。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它有助于梁溪區人民政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 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場遞交,也可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向梁溪區人民政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處理
梁溪區人民政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身份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正式登記受理。根據申請的內容,梁溪區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如需延長答復期限,梁溪區人民政府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梁溪區人民政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