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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指南

無錫市梁溪區北大街街道信息公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2007年4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29號令公布,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711號令修訂,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的規定,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無錫市梁溪區北大街街道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信息

  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信息,我單位將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信息主動向公眾公布。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

  1.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包含機構概況、文件及解讀、規劃計劃、重點工作等內容,每條信息都有信息索引號、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體見本機關信息公開目錄。

  2.本機關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政務網站向公眾公開,同時以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或設立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

  3.本機關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為自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機關的辦公地址:無錫市梁溪區北塘大街188 號;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黨政辦公室;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510-82625703;傳真號碼:0510-82616814;郵政編碼:214000。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不宜公開的信息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訴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